发布时间:2017年5月30日 点击次数:4666 次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广东省在这方面都开展了哪些工作?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是什么?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切实做好贯彻实施《条例》各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条例》颁布后,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王辉忠主持召开厅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条例》。厅党委两次就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厅治安总队积极会同纪委监察、法制、后勤等部门开展调研,提出贯彻《条例》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厅党委作专题汇报。2010年3月15日,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原有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重新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等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各市、县(市、区)保安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我们抓点做样,确定了台州市为全省贯彻实施《条例》试点单位,明确试点目标、任务和要求。目前,第一阶段的目标任务已顺利完成,第二阶段的目标任务正在积极实施。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地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宣传媒介,采取张贴宣传挂图、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大力宣传《条例》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2010年2月5日至11日,我们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条例》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共出动人员8582人次(其中民警2844人次、保安员5738人次)、宣传车353辆;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5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899条,张贴宣传挂图7000套;设置宣传咨询台413处,解答群众提问1.5万人次;深入保安客户单位宣传5449家;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487篇(次)。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监管。根据《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我们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摸底排查,积极做好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重新核发许可证以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等工作。全省共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116家,保安培训许可证13家;备案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13292家,登记自招保安员61988名。为进一步加强保安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我们要求设区市公安局在治安部门设立保安监管大队,各县(市、区)公安局设立保安管理中队,配备足够数量的警力。至今,各市公安局都在治安支队设立了保安监管大队,一些县(市、区)公安局也在治安部门设立了保安管理中队。全省共有保安监管民警153名。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保安监管民警的业务能力水平,去年8月份,省公安厅举办了全省保安监管民警培训班,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分管领导以及保安监管民警共11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去年以来,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广东省公安机关保安服务监管职责》、《广东省贯彻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工作意见》、《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广东省保安员基本技能培训大纲》等规范性文件,设计制作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表、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保安员考试报名表、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登记表等一系列保安管理相关文书表式二十几种,初步建立了一整套监管工作制度,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责。为进一步规范武装守护押运工作,我们根据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银监委要求,会同省人民银行、省银监局,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武装守护押运单位检查整顿验收工作,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139处,得到了三部委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受政策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重点加以解决:
一是关于保安服务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的问题。这是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前提。我省台州市公安局在实施《条例》过程中,深感保安监管工作点多、面广、量大,任务繁重,虽然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设立了保安监管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的警力,但仍然觉得难以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为此,台州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在市公安局设立保安监管支队,现正在向市政府报告,争取市编委批准。加强保安服务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建议公安部以适当的形式强调保安监管机构建设。
二是关于保安服务公司改制的问题。这是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难点。省公安厅党委已经明确,在2011年底以前,全省所有保安服务公司都要与公安机关脱钩。台州市公安局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初步的改制方案,决定参照玉环县保安公司投资主体改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其他体制不变的形式进行改制,但全省改制工作还需要积极的探索,加大推进力度。
三是关于保安服务市场放开的问题。这是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重点。开放保安服务市场,关键是如何做到积极稳妥、有序放开,避免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根据公安部“9·3会议”精神,我们认为公安机关作为保安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可以出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标准,优胜劣汰。可以规定以设区市为单位,根据该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保安服务市场成熟程度,拟由省公安厅核准每个设区市可以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数量下达给各地。
四是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的问题。这是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据估算,我省保安员约在50万人左右。由于保安员职业的特殊性,各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的年流失率约在20-30%。因此,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在岗保安员的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数量大,而且要经过报名、受理、审核、发准考证、安排考试、制作发放《保安员证》等多道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市为单位设立保安员考试中心,很有必要。我们建议参照驾驶员理论考试的“车轮式”考试模式,提高考试效率,降低考试成本。